【要別人怎麼對你,就怎樣對人。不喜歡別人怎樣對你,就不要這樣對別人。】
從下爸媽就這樣說。可是長大了,我發覺根本不是這回事! 有時對一個人好,那人未必領情。不領情不要緊,甚至還把一切當成理所當然。嘿,先生小姐們,珍惜啦! 哇老!
有的人,你對她好他只會覺得應該的,而且越來越過分。不是說本小姐對你好是要你的回報還是什麼,可是,至少你不要這樣! 這的很過分。好人不是被利用的咯! ! 利用別人的好意,就同等小人!
人嘛,就是那麼的犯賤。越是得不到的東西越是想得到,越容易得到的東西就同等理所當然的!